“买100平米得70平米”——公摊面积,每个买房人的必经之痛。
3月7日,两会代表提出:“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此话一出就冲上了热搜榜单,一时之间,呼声纷纷。
01.花大钱买小屋,公摊面积太伤人
什么是公摊面积?
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一直以来,我国对公摊面积的处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明确的标准,使得购房者在购房以及后期支付物业费、取暖费时问题频出。
而这,也一直是房屋交易存在的最大争议之一,花大钱买小屋、业主退房事件屡见不鲜。
2014年,山东高密一楼盘,85平的房子到手不足50平,得房率仅48%。
2021年,山东太原某小区公摊面积达43%,业主愤而退房。
同年,山东青岛某楼盘,110平的房子套内面积只有60平,得房率不到60%,业主拒绝收房。
业主们承担着高额房价、憧憬着新生活,却被缩水的房屋面积一次又一次地打击,不可谓不令人失望。
02.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
2022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洪阳提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
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
都说公摊面积是笔糊涂账,到底糊涂在哪呢?
1.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2.公摊面积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房屋面积收费,但物业并不入户服务、公摊部分也并不供暖
3.业主未享受到公摊面积带来的合法收益。业主为公摊面积买单,而其产生的收益(广告、车位、会所、超市等收益)却被开发商据为己有。
因此,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03.公摊面积能否取消?
实际上这并不是第一次提出“取消公摊面积”。
2018年,新华社等媒体多次发文直指公摊面积——《“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买100平米得70平米:公摊面积7大乱象》等,文章中直言: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引发全网大讨论。
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但在同年第二次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已不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字样。
可见取消公摊面积绝非一蹴而就的。
还有不少人认为,即使取消了公摊面积,开发商也能提高套内单价,房屋总价未必会降低。
对此,宜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不应大刀阔斧式的改革,公摊面积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值得肯定的地方,要渐进式改革,同时要防范“一边取消公摊一边又滋生新费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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