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重磅利好!
继降利率、提额度后,
刚刚,南通公积金又有新政策发布
以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
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简单来说,
就是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政策
由之前的认房又认贷
调整为现在的认贷不认房!!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佳房需求,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和材料,结合省内相邻城市做法,经研究,现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职工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淮。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特此通知。
南通市佳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6日
从这一政策来看,如前期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换房过程中按首套房来执行,首付条件和贷款利率都会更为有利。
根据2022年5月20日,南通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目前南通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降低到30%。
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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