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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住建局通报!市区多个项目存在工程质量等问题!
来源:乐居买房2021-04-15 16:33:19

就在刚刚,南通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市区成品住宅工程联合巡查情况的通报。


其中R20005地块(濠悦府)、R20003地块(公园星荟)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泊翠澜境)、海门区CR20003地块项目(阅湖)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全文如下:


通住建质〔2021〕75号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市区成品住宅工程联合巡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共抽查了崇川区、海门区等2个区域4个在建成品住宅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4家、施工总包企业4家、监理企业4家。


巡查以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体系、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主要管理人员履行法定义务情况为重点,主要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市场行为,重点抽查工程实体、建筑材料、设计文件及质量保证资料,现场安全状况、危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资料及建设程序、招投标、承发包活动、项目管理及人员履职及项目组织管理资料等内容。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方面主要问题


1.工程款资金拨付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南通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5地块项目,总包单位未能提供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采购款项支付凭证;南通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3地块项目、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南通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20003地块项目,总包单位未能提供对桩基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凭证。


2.疑似挂靠行为的主要问题有:南通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5地块项目,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李舒敏)、安全员(刘国岗)不在岗,且未能有效提供社保资料;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王安)、安全员(刘文龙)长期不在岗,监理单位总监(王孝健)长期不在岗,现场无履职痕迹。


3.建筑工人实名制、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南通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20003地块项目,未配备专职实名制管理人员(劳资员)。


(二)质量方面主要问题


1.施工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未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建立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抽检台账,如: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部分炉批号钢筋原材未见进场复试报告,如:南通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5地块项目、南通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3地块项目、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


2.工程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局部剪力墙纵向钢筋偏位、拉钩缺失,局部混凝土构件观感质量差,个别楼栋楼梯间个别钢筋牌号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等,如: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局部砌体灰缝砂浆不饱满,如:南通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5地块项目。


(三)安全方面主要问题


1.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现场文明施工不到位,材料堆放混乱,没有有效的安全通道等,如:南通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5地块项目、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等,如:南通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5地块项目、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现场基坑开挖与报审方案不符,临时放坡过大等,如南通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20003地块项目。


3.机械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塔吊基础地基承载力报告未见,塔吊基础积水等,如: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木工圆盘锯缺少防护罩等,如:南通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3地块项目、南通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20003地块项目。


4.消防安全、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如:南通创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R20005地块项目、海门港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门区CR19032地块项目。


三、问题处理


根据《关于在市区开展房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2021年第一季度共签发行政处置建议书2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4份,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予以通报(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应针对本次大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拒不整改的,将依法查处。


(二)加大巡查、抽查责任追究问责力度。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强化市场与现场的联动监管与惩戒,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巡查、抽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减少质量投诉案件发生。


(三)加强质量管控,全面提升工程实体质量。各参建单位要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省厅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将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一是要切实加强钢筋原材料进场验收和施工质量管控,严格钢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应加强项目自检、互检和平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二是要深入推进混凝土结构工程专项整治提升,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住建质〔2020〕89号),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三是要强化现场监理质量管控,监理机构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强化关键环节质量管控,严格钢筋连接安装、装配式构件安装及混凝土施工质量等环节验收把关。


(四)全面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重点抓好“五项”排查内容,推动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重点排查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确保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且灵敏、可靠、牢固;二是重点排查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起重吊装、职工宿舍及其它临建设施等“危大工程”,预防施工坍塌事故;三是重点排查建筑临边、洞口坠落、登高作业、作业平台坠落、施工吊篮、施工升降机防护不严密坠落等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四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预防触电事故;五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地下暗挖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节和部位,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2021年第一季度市区成品住宅工程联合巡查发现的主要违规行为通报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3日


标签: 项目 建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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